3月30日中國海關發出了,關于對海關第15號公告等政策的說明。對于之前的通知部分誤解進行了解說,大家可以去查看官方解讀版,新政是為了更好的規范,不涉及個人郵寄物品免稅政策,海淘的朋友請互相轉告哦。下面就是摘抄的對海關第15號公告的說明。
3月26日,海關總署發布2012年第15號公告,即:《海關總署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出臺主要目的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適當調整部分物品完稅價格,不涉及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個人郵寄物品免稅政策的調整,進境旅客仍可免稅攜帶進境價值人民幣5000元的自用物品,個人郵寄進境物品免稅額度也未作調整。所謂“進境200元奶粉須交10%稅”的說法是理解有誤。
另外,根據《萬國郵聯公約》規定,進境郵遞物品是指外國(地區)郵政企業使用萬國郵政聯盟規定單式并交由中國郵政在我大陸地區投遞的物品。近期國內個別郵政企業與國外非郵政公司合作,將不符合《萬國郵聯公約》規則要求的郵遞物品通過郵遞渠道運進,違反了相關規定。最近,海關對個別違反規定的郵政企業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對個人海外網購管理政策的調整。個人海外網購的自用物品,可以通過外國郵政渠道運進,也可以通過商業快件渠道運進。對通過上述兩個渠道運進的海外網購個人物品,海關繼續按照現行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在這里想談談我的看法:我個人認為新政對正規的轉運公司來說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以往每次海關出新政策和公告大家難免會有點擔心,其實到底怎樣也只有實際操作之后才知道。對于海淘下單的東東還在轉運過程中的童鞋來說,現在需要做的就是關注轉運通知和自己的訂單情況,一般是不會有什么問題的,祝大家的東東早日飛回自己的手中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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