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大部分(尤其是中老年)消費者來說,以上字眼再配上紅紅的字體還是能讓他們生出立馬“買買買”的沖動。日前,國家發改委在官網發布關于《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有關條款解釋的通知,對商家在促銷活動中使用以上標識的情況進行了規范。
“原價”應指經營者在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果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促銷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經營者對未銷售過的商品開展促銷活動,不得使用“原價”、“原售價”、“成交價”等類似概念,誤導消費者認為該商品在本經營場所已有成交記錄。
根據“通知”,經營者在促銷活動中,標示的原價屬于虛假、捏造、并不存在或者從未有過交易記錄,即為“虛構原價”;標示的打折前價格或者通過實際成交價及折扣幅度計算出的打折前價格高于原價,即為“虛假優惠折價”,以上兩種情形,都構成價格欺詐行為。
除了對促銷折扣和標價形式進行規范,“通知”還明確了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的連帶責任,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認定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構成價格欺詐行為的主體:
在網站首頁或者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某網絡商品經營者所銷售的商品價格低于該網絡商品經營者在商品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的。
提供的標價軟件或者價格宣傳軟件等強制要求網絡商品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價格標示的。
聲稱網站內所有或者部分商品開展促銷活動,但網絡商品經營者并未實際開展促銷活動的。
對于現在電商的各種活動消費者也是見多了,“雙11”、“年中慶”、“618”等等,雖然鋪天蓋地的促銷信息讓我們覺得不買都是虧了。其實背后的許多陷阱沒有被察覺出來,此次發改委的規范,將會給消費者帶來一個比較真實的購物環境。
1.海淘猴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海淘猴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海淘猴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海淘猴網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海淘猴網編輯修改或補充。
















海淘標簽